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(shì)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(yìwù)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(gōngānjú)治安大队侦办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欠薪(qiànxīn)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4月10日(rì),新化县公安局接县人(rén)社局移送“关于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”案件线索,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。
经查,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,孟公镇某培训学校老板陈某拖欠刘某、罗某等11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未支付,且经相关部门多次(duōcì)责令支付,陈某仍(réng)以各种(gèzhǒng)理由推脱。
4月23日,犯罪(fànzuì)嫌疑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(zhuāhuòguīàn)。经查证后,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经民警做工作,陈某愿意筹款发放其所欠员工薪酬,并经其家属筹措款项,14万余元欠薪已全部交予(jiāoyǔ)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代为发放。
目前,民警正陆续将(jiāng)追回的欠薪发(fā)还给11名员工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。
以转移财产(cáichǎn)、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的,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(jù)不支付的,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公安机关将(jiāng)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↓ 留言请点击阅读原文(yuánwén)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